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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审理陕西富平张淑侠拐卖儿童一案。判处张淑侠

浏览 73次 发布时间 2013/12/30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12月30日上午9时公开开庭审理张淑侠拐卖儿童一案。判处张淑侠

   犯罪嫌疑人张淑侠,又名张素霞,女,1958年9月29日出生,汉族,中专文化,2000年入职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后升至产科主任,2009年因为工作原因被停职半年后恢复,并在今年升至产科副主任。

    【检察院公诉6家7个孩子被贩卖 其中一孩子死亡】2011年11月至今年7月,张淑侠涉嫌多次以新生儿患有传染性疾病和先天畸形等为由,建议家属放弃新生儿,而后将婴儿贩卖。张淑侠共拐卖7名婴儿,并致其中1名死亡,由此获利达数万元。

    【陕西富平贩婴案一受害者父亲参与贩婴】30日上午,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婴儿案公开审理。起诉书指控张淑侠自2011年至2013年,先后拐卖7名儿童,其中1名儿童拐卖后死亡。一名受害儿童父亲参与贩婴,并从张淑侠处分得15000元。

   法院认为,应该以拐卖儿童罪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公诉人宣读控诉意见,认为张淑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建议依法严惩。

    【辩护人向法庭提交了两个新证据】庭审期间,辩护人向审判长提交两组证据,并提出希望法官在量刑时可以酌情考虑。一个是1998年以来,张淑侠获得的荣誉,15份;第二个是近百位患者的请愿书。控方对该两个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认为与定罪量刑无关。审判长表示对该两个证据待合议庭庭后评议再认定。

    【张淑侠当庭翻供 多次表示“与我无关”】张淑侠表示,自己在公安机关录口时,为寻求司法机关对自己罪行的宽大处理,做了不实的供述。在上午的庭审中,公诉人与张淑侠的辩护律师就新生儿是否患有遗传病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交锋。

  张淑侠对举证过程中证人的证词除了婴儿的去向之外,其他均做以针对性的不予认可,并多次表示“与我无关”、“我不清楚”。在经公诉人和被告辩护律师的问询下,法庭认为证人所诉证词和证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予以确认。

    在长达四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张淑侠频繁站起坐下,向法庭解释称自己的腰部不适,在现场数度落泪。

    其中,法庭对第4起、第5起犯罪事实的法庭调查进行不公开审理。案件于30日下午15时恢复公开审理。

    据悉,参加旁听的人员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务工作者代表、来自全国各地近30家新闻媒体记者等社会各界人士及被害人亲属、被告人亲属共计15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