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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总理“严厉惩治腐败分子”震慑哪位?

浏览 71次 发布时间 2012/03/07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12年工作任务第八项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之加快推进政府改革时,最后强调,加强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格依法设定、实施、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严禁领导干部插手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矿业权拍卖等经济活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行政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治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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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温总理说到“严厉惩治腐败分子”的话音刚落,全场响起热烈的掌声。这掌声表达了全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反腐败问题上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一致,这掌声同时也代表了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对反腐败工作的坚决支持。仔细比较一下温总理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开幕会上与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会上的两个政府工作报告,我们发现,今年的工作报告在部署新的一年工作任务时,缩减了一个部分,将原来的第十部分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并到了第八部分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中了。这一细小的变化尽管表述的文字少了些,但是,除了在工作重点方面有所侧重和调整以外,丝毫没有降低反腐败工作的力度。相反,细心的听众可能注意到,在惩处腐败分子的表述上,一改以前惯用的“坚决惩治和预防腐败”以及“坚决惩处腐败分子”,而着重强调“严厉惩治腐败分子”,传递出强烈的信号。

  毋庸置疑,腐败不除,祸国殃民。党的性质和宗旨也决定了我党与腐败现象水火不相容。但是,反腐败斗争,绝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它是一项长期的、复杂的、系统的工程。建设廉洁的政府是一项持久而又紧迫的任务,是人民的殷切期望。要加快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的重要举措,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一个字就是“严”,对廉政建设以及反腐败方面的各项制度规定,必须严格执行、严肃对待,对腐败分子必须严厉惩治。

  然而,不得不承认,我们有些地方在对待腐败现象和惩治腐败分子的问题上,存在着严格不到、严肃不足、严厉不够的情况,尤其是在一些大案要案的惩处上,存在某种程度的讲人情、重面子等不正之风,有浅尝辄止、到此为止的倾向,不能做到深挖腐败分子、严惩腐败分子,因而也就使得其他官员受不到震撼、震慑,甚至还让一些贪官存在侥幸心理,纵容或助推了一些腐败分子的狂妄和违法乱纪行为,不但不利于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同时老百姓也很有意见、反映强烈,甚至有时还让老百姓对反腐败失去信心。

  心动不如行动。反腐败态度必须“坚决”,但是反腐败不是放在嘴上说的、搁在会上讲的,必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具体措施上,对于犯事的腐败分子,必须严厉惩处、严厉惩治,绝不能心慈手软,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因此,从“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到“严厉惩治腐败分子”,是态度到措施的推进、心动到行动的落实,是力量的强化、力度的加强,也是对腐败分子发出的最后通牒和最严惩处。 温叔叔:这次要下大力气政治腐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