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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不尽职 我们健康从那里保证?

浏览 66次 发布时间 2014/12/29
 病死猪贩子“王老板”说过这么一句牛掰的话:这个生意不是谁都能干的,像我这种天不怕地不怕的人才能干。   以为依法治国了,以为三令五申了,以为监管部门这回应该瞪大眼睛了,谁知仅江西高安市一地,每年竟然还有9万头左右病死猪流向全国7个省市,甚至包括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A类烈性传染病的口蹄疫死猪。   梳理央媒曝光的这条令人震惊的新闻不难发现,“王老板”所说的这个不是谁都能干的生意,其实并不是凭着“天不怕地不怕”,而是有着监管的靠山。屠宰场“杨老板”的靠山一是公安,“把公安搞定就什么事也没有,上面有什么行动他就提前通知你”; 二是检疫,一有检查就“叫我们把死猪肉藏起来”;三是齐全的证照,包括种猪屠宰许可证、动物卫生检疫证、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等总共7个,“有证是违规,违规有钱都能摆平”。   “杨老板”的屠宰场去年共销售病死猪肉2000多万元,这其中多少用来孝敬了监管,有待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调查。但在收购并屠宰病死猪沦为“公开秘密”的高安市,指望着这地的部门查,恐怕顶多是个“洗刷刷”的过程。   事实上,江西病死猪大胆流入多省市市场,主体责任不在屠宰者,而在监管。就在今年3月,国务院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工商总局早就联合下发过“关于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但十分讽刺的是,江西高安的病死猪肉进入市场,恰恰出自监管部门的集体放任,属于典型的“监守自盗”。   没有相关地方监管机构利欲熏心的明修栈道,就不会有高安病死猪肉的暗度陈仓。这些领着纳税人的供奉、为不法分子坑害社会而暗中放哨的监管部门,本质上已经不是失职,而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责任主体。将民众吃得安全的重任交给这些人等站岗,是权力监管与法治监管的严重失察,因此,只抓几个宰猪的、卖肉的,无法向社会交待,向法治交待。   关于中国民众舌尖上的安全,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作过指示,他说,食品安全是管出来的,是对执政能力的重大考验,食品安全长期做不好,会被质疑执政不够格。李克强总理在去年全国人大会议闭幕后、会见中外记者时也说过: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政府要让不法分子付出昂贵的代价。   江西病死猪肉事件,是有关地方监管与不法分子明目张胆的合伙犯罪。事实证明,“天不怕地不怕”的,更是甘与不法分子狼狈为奸的害群之马,因此,是时候必须向监管本身开刀了。不让监守自盗的这部分监管队伍付出昂贵的法治代价,天大的事,在他们眼里,都不是个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