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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年的小夫妻因为不做饭而离婚

浏览 81次 发布时间 2016/12/04
在前不久联合国确定的“国际消除针对妇女暴力日”,也称“国际消除家庭暴力日”,“家暴”再次受到关注。今年3月起,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家庭暴力的范畴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包括同居、精神暴力等均有了详细规定。伴随着该法宣传推广,洛阳市关于家庭暴力的投诉近年来也呈上升态势。 【结婚后】 小两口见面还不如陌生人 洛阳市民小周与小姚结婚不到一年,最近就闹着要离婚,这让双方的老人们急坏了。丈夫小周说,小姚结婚后就立即辞职,当起了全职太太,每天不是逛街就是美容,从来不干家务,忙了一天回家,连口热饭都吃不上,气头上责备小姚几句,小姚扭头就回娘家,还得小周去请回来。 “房子、车子我全买了,结婚全部都是我出的钱,份子钱和家里的钱都给了她,本想让我们生活得更好,结果我连口饭都吃不上。这不是娶老婆,是娶了个‘祖宗’。”小周说,从结婚到现在从没吃过一顿媳妇做的饭,这让他对结婚这事儿产生了质疑。 小姚也一肚子委屈,本想辞职后全身心照顾起属于俩人的小家,可小周经常出差,让她没有任何安全感,想通过打扮自己的办法拴住丈夫的心。“家务活又那么累,如果我变成黄脸婆,到时候小周肯定不要我了。”小姚的话让众人瞠目结舌。前不久,忙了一天的小周又是回家没饭吃,气得打网络游戏宣泄情绪。小姚完全没意识到小周生气了,还在絮絮叨叨看上的衣服没有打折的事,她看小周没理自己,就生气了,又要去两家父母那里告状。小周脾气上来了,上前推了一下小姚,不慎推到了桌边。小姚顿时怒了,扬言:“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一定要让你日子不好过。”气急的小周直接卡住了小姚脖子,等再次放开时,小姚脖子上已留下紫黑色的印记,身上也留了多处青黑淤青。 此后,俩人有三个月没见面,更没有任何形式沟通,等再次见面时,一言不合两边又开打,小姚又是一身伤痕。气不过的小姚,便向洛阳市妇联反映了此事。 同样忍受家暴的还有赵女士,她在婚前曾与人发生过关系,婚后丈夫一直怀疑孩子不是自己的,每次酒后都会对母子俩拳脚相向。“没法跟人说,也不能提离婚,缺失了一方亲人,对孩子的成长不利。”赵女士说,打算等孩子大一些时,就离婚。 【家暴中】 女性受害占比达到93.9% 记者从洛阳市妇联权益部获悉,2014年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访群众1153人次,其中家庭暴力162件,占全年信访量14%;2015年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访群众945人次,其中家庭暴力占全年信访量18.9%;2016年截至10月底全市妇联系统共接待来访群众925人次,其中家庭暴力184件,占全年信访量20%。近几年的数据显示,受害人年龄大多在26岁至45岁(占比62.6%),女性占比93.9%,婚龄在3年至10年的占比42%,农村占比53.1%;其中女性受害者超过九成。 很多人认为,家庭暴力就是丈夫打老婆。在暴力形式上,尽管殴打等身体侵害仍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形式,但辱骂、恐吓等精神暴力的严重性越来越凸显。 洛阳市妇联权益部负责人董翠翠分析,夫妻感情不和,丈夫有赌博、酗酒等恶习,或个人工作压力无处释放,或有个人心理问题等,都是引起家暴的因素。受“家丑不可外扬”“为了孩子”等想法的影响,即使有了《反家庭暴力法》,很多女性受害者也不愿将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实告诉别人,更不愿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这就更助长了施暴者的行为。“反家暴法将家庭暴力的范围扩展到精神暴力和性暴力等‘软暴力’,更有利于全面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行为的发生。”董翠翠说。 董翠翠说,妇联权益部为广大妇女朋友们提供了法律、精神上的帮助,但是,又经常面临当事人就家庭暴力的事实举证往往不充分的尴尬。因为当事人未提交任何证据,仅口头主张存在家庭暴力。董翠翠说,相当一部分女性朋友因取不到有效证据,处于无法为自己维权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