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东方今报广告部

东方今报广告部电话

网购手机3月未送到

浏览 73次 发布时间 2015/04/10
物流信息仨月无更新 张女士称,她通过日本苹果官网购买了两台iPhone6plus,包裹于去年12月3日到达转运公司jshoppers,寄回国内,由EMS承运,12月25日被移交至北京国际邮电局营业厅。 因张女士为外地人,她托朋友于当天取件,但由于一个包裹内有两部手机,依照海关有关条例,不能直接拿到手机,需将手机寄回日本的转运公司。EMS工作人员表示,至多海运1月后转运公司便可收到,届时可请转运公司分包寄回国,并补缴相应关税。“没想到我办了退运手续后,包裹自此杳无音讯,其间多次查询,三个多月一直没有结果。”张女士称。 经过多次投诉,张女士被告知新的快递单号,查询发现包裹去年12月27日就已到达望京国际邮件处理中心,但至今再无信息更新。 寄送手机已被激活 “我通过邮政申诉网站申诉,但对方通过电话向我了解情况后,就不再理会。”张女士表示。张女士随后委托日本留学的同学拨打日本苹果售后,通过订货单编号查询到了两台苹果手机的序列号码。但查询发现,两台尚未拆封手机竟已被激活使用。 记者也通过张女士提供的序列号查询,原本是两部未开封的新手机,目前状态均显示已被激活,而此时物流信息仍显示手机在退运过程中。苹果客服称,每台手机都是唯一序列号,状态显示激活,说明机器已被拆封使用。 EMS拒提供更多信息 此事至今已三个多月,两部手机去向不明。张女士多次致电EMS官方客服,客服人员一直无法给出解释。EMS官方客服回应称,该物品仍在寄送过程中,最后显示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到达望京国际邮件处理中心,但无法查看更多信息,具体问题需要联系寄件方解决。 jshoppers转运公司表示,会尽快帮忙查询,目前已提交相关书面申请,会在两星期至一个月内给出回复。 北京国汉律师事务所程芝律师表示,EMS是转运公司的承运方,收件人并未直接与EMS签订寄送合同,如EMS丢失快件就需要承担责任,但需由签订寄件合同的寄件方提起申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查询,并要求EMS给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