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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遇到酒托女,一个小时花费7000多元

浏览 80次 发布时间 2015/06/05
家住郑州的张先生有点蒙,和美女网友在酒吧见了一面,不想一个多小时就花费了7000多元。不会是遇到“酒托”了吧?就在酒托女再次打开一瓶价格为1850元的酒水时,感觉不对劲的张先生借故离开。6月2日,记者从郑州金水法院了解到,因构成诈骗罪,“酒托女”吕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事件]网聊遇美女搭讪,赴约喝酒被痛宰 2014年4月1日,家住郑州的张先生手机上的一聊天工具收到一条陌生女子发来的消息,张先生点开对方个人资料,看照片女子挺漂亮。 张先生有点心动,一来二去,两人聊得火热。女孩说她叫刘晓贝,对张先生有好感。张先生给其留了手机号。 当晚6时许,应刘晓贝之约,张先生跟刘来到位于郑州金水区的一家酒吧。“要不要点瓶红酒?这样有点情调。”面对美女提议,张满口答应,还顺便点了小吃。本以为点的小吃和酒水,也就几百元钱。没想到一看账单,张傻眼了,这顿饭竟花了7080元。 张先生立即结账,想尽快结束这种尴尬场面。对方称没喝够,还要点1850元的酒水,让张结账。 张先生感觉眼前的漂亮女生的行为像是酒托诈骗,就以银行卡内余额不足为由,借故离开。 [进展]线上线下团伙作案,酒托女获罪 回家后,张先生越想越不对劲,遂报警。3日后,警方将化名刘晓贝、黄丽的酒托女吕某某等人抓获。吕生于1992年,据吕供述,2014年3月,其在网上认识一个叫“小驴”的男子,被介绍到金水区某酒吧做酒托女,以虚假身份与网友见面,并带网友去酒吧消费,利用男人好色和爱面子的心理点贵的酒水,等网友买过单后,其就以家中有事等各种理由离开。如被网友识破或者网友身上没带那么多钱或不愿意付钱,其就去吧台假装刷一下自己的银行卡,实际上银行卡内的钱还在。 根据指控:2014年3月21日至2014年4月3日,“刘哥”“鸭子”“小驴”(均在逃)等人组织成立“酒托”诈骗团伙,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招聘吕某某等多名“酒托女”和保安,并通过聊天工具在互联网上以女性身份与男性被害人联系并骗取其信任,后将聊天资料转发给“酒托女”,“酒托女”根据掌握的聊天资料将被害人骗至郑州市金水区某酒吧内进行高额消费,后以被害人消费额的25%-30%提成。吕某某自2014年3月22日至2014年4月2日期间,参与诈骗四次,骗取被害人沈某某、纪某某、张某甲、张某乙等人共计13325元人民币。 法院审后认为:被告人吕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