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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挂牌交易须知

浏览 67次 发布时间 2018/09/19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转让挂牌交易须知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令第32号)、《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国资发产权〔2009〕120号)、《河南省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03号)、《河南省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规程》(豫国资产权〔2005〕49号)、《郑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产权交易管理的通知》(郑政〔2004〕6号)和《郑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17〕74号)等有关规定,受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以挂牌方式对其部分资产公开转让。 一、此次转让部分资产所有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具体组织实施由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承办。 二、此次部分资产挂牌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标的名称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一批。 四、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报废资产一批,包括机电设备、化验仪器仪表、空调、阀门、电动自行车等434台,水表356391块,机动车4辆(详见文件下载:报废资产明细表(一)(二)(三)(四))。 五、标的挂牌价格: (一)挂牌价格:人民币61.30万元。 六、公告和标的展示期 (一)公告期: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0月10日。 (二)标的展示期:为2018年10月8日至9日,过期不候。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 有意参与受让的意向方,在充分了解标的基本情况和现状等相关信息后,在公告期内通过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网站(http://www.zzsggzy.com)登录注册,注册成功后向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提出意向申请,并提交书面资料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9月20日至2018年10月10日(工作日内)。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注册 意向受让方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网站(http://www.zzsggzy.com)注册(填写相关信息请详细阅读《意向受让方网上注册及报名操作手册》); 2.网上报名和书面资料审核 注册通过后,意向受让方网上报名同时提交书面报名资料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519房间核验报名资料,核验通过后即可网上交纳交易保证金。 3.意向受让方报名提交资料 (1)法人单位 《报名申请表》、《承诺书》、《指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能力证明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2)自然人申请报名提交资料: 《报名申请表》、《承诺书》、《指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能力证明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3)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同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 (4)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反馈。 八、交易保证金收退 (一)交易保证金交纳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通过网上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保证金账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自由选择银行(操作请详细查阅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网站:http://www.zzsggzy.com《意向受让方网上注册及报名操作手册》); (二)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10月10日下午17时0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保证金退还 交易活动结束后,未成交方的交易保证金5日内无息原渠道退还;已确定的受让方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抵作成交价款。 九、交易方式和竞价规则 (一)交易方式 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交易,以 “价高者得” 方式确定受让方;若征集到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采取“场内协议”方式交易,协议价不得低于挂牌价格。 (二)竞价规则 1.意向受让方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可进行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挂牌价格为人民币61.30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00元;加价倍数为加价幅度整数倍,最高为10倍; 2.自由报价期为:2018年10月25日8点30分至10点整; 3.限时竞价规则:自由报价期结束后,进入限时竞价阶段,限时竞价倒计时每次为120秒。 十、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交易活动结束后,竞得标的的意向受让方和转让方于2018年10月30日前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十一、交易结果公示 《资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发布交易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二、资金、资产交割 (一)资金交割 1.《资产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不再退还,抵作成交价款,剩余成交价款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全额交至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账户,剩余成交价款按受让方网上交纳保证金时的银行交纳,账户名称、账号和开户行如下: 账户名称 账号 开户行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 371905509410708 招商银行郑州农业路支行 15552000001022415 华夏银行郑州建设路支行 410114010150000402 中原银行郑州工人路支行 254654233578 中国银行郑州文化支行 99501880106694879 郑州银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699909315 民生银行郑州分行 41050167670809666666 建行郑州秦岭路支行 76060078801700000003 浦发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1702021538000001142 工行郑州陇海路支行 2.转让方持交易全部价款的收据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办理转款手续,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按相关规定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资产交割 资产交割由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交割事宜按照转让双方签订的《资产转让合同》执行。 十三、出具《交易鉴证书》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在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鉴证书》。 十四、注意事项 (一)本次转让的标的为部分固定资产,由于购置时间较长,内部元件老化、功能缺失、已损坏或者无维修价值,已不能满足使用需要;本次处置资产中包含四辆汽车,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已达到强制报废,受让方需到有相关资质的机动车回收单位,办理相关的《报废车辆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登记》等手续。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提供该批车辆报废回收和注销登记的相关文本资料;本次转让中的空调数量共计235台件。其中25台空调室外机由于在高层建筑安装,无法拆除,不包含在本次转让后资产移交中。意向受让方在参与报名之前,须详细了解标的全部现况,一旦参与报名则视为全部接受标的的所有现状(包括瑕疵)。 (二)意向受让方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交易须知,意向受让方网上竞买申请一经确认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对挂牌标的及交易程序和规则无异议并全面接受,并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受让方须在约定的时间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在挂牌交易过程中终止交易活动,并通知意向受让方: 1.意向受让方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挂牌工作人员私下接触意向受让方,足以影响挂牌公正性的; 3.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五)意向受让方有下列行为的,视为违约: 1.意向受让方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2.意向受让方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3. 受让方拒绝或逾期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 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可宣布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其纳入黑名单,即日起不得参加郑州市市域内产权交易活动。其他违约责任按相关规定执行。 (六)资产交割问题由转让方负责。 (七)未尽事宜以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市招标局)解释为准。 十五、联系方式 报名联系人:王英健 联系电话:0371-67188882 报名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淮河西路21号新浦大厦5楼519房间 标的展示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371-67696219 13903858448 标的展示地点:郑州市工农路31号 公告网址:http://www.zzsggzy.com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