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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为了报复情敌,泼汽油烧房子

浏览 57次 发布时间 2015/09/30
女友提出分手纵火发泄怨恨 本报讯女友提出分手,心里不爽,竟然到情敌家中去放火,意欲烧人,报复情敌。 近日,经内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秦某、易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今年23岁的秦某是内乡县下关镇人,经人介绍和同镇的杨某认识,经过一段时间接触,两人确立了恋爱关系,随后秦某到南方打工。 2014年10月,秦某从南方回来后,杨某以双方了解不深,性格不合为由,向其提出分手并表示自己已和新男朋友李某在一起。对此,秦某心里很不是滋味,认为是李某抢走了自己的女友。 10月16日晚,秦某和好朋友易某在一起吃饭喝酒,趁着酒劲,由易某驾驶摩托车带着秦某,携带一个装满汽油的矿泉水瓶来到李某家门前。两人将瓶里的汽油倒在李某家的木质门上,点着火后迅速离开。在家吃饭的李某家人发现火情后,迅速控制火势并立即报案。 秦某和易某在放火之后由于做贼心虚,在逃跑的路上,与一辆货车相撞,发生车祸,二人都不同程度受伤。在住院治疗期间,二人觉得事情做得有些过激,遂投案自首,并主动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