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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感觉上学没劲,干起来偷盗之事

浏览 125次 发布时间 2015/12/14
大学殿堂,是每位莘莘学子寒窗苦读,梦寐以求向往的地方。可有的人进了大学后却觉得学习百无一用,便休学自谋生路。遭遇坎坷穷困至极之时,竟然做起了在母校盗车卖车的“生意”。渐渐地,他从“家里的骄傲”,一步步沦为阶下囚。 身边的事儿 2008年,小孙考入一所不错的大学。上完大二后,他感觉这学上得实在没意思,不如打工挣钱来得实在。于是,小孙办理了休学一年的手续,开始了自己的打工之旅。2015年临近春节,小孙准备带着打工挣的钱回家过年,不料却发现自己的工资卡没了踪影。没钱回家,这可咋办? 思前想后,小孙有了“妙招”——去母校偷车赚路费。小孙原本就是某高校的学生,自然就对学校车辆的停放情况了如指掌。于是,小孙便来到母校寻找目标。最终,两辆没锁的自行车成为小孙的囊中之物。随后,小孙将这两辆自行车变卖,获得了30元的回家路费。 过完年后,小孙回到之前打工的公司,但却被告知自己的工作岗位已经被人顶替,需要另寻他处。在钱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小孙又打起了偷车卖钱的主意。从偷没有落锁的自行车,到借助工具撬锁偷自行车,“难度”一步步升级。前前后后小孙共盗窃了自行车十余辆。在一次偷窃时,学校巡逻的保安认出了小孙,遂报警。 小孙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到学校准备偷车卖钱,被学校保安发现后报警,公安局将其抓获。按照相关证据及材料,法院认定小孙作案4起。 结果 近日,新乡市牧野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小孙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法理解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小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到案后,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