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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人民法院:顾情面替人担保拒还款 执行法官情理并施促和解

浏览 125次 发布时间 2018/10/23
顾情面替人担保拒还款 执行法官情理并施促和解 因顾及情面,替人担保却成了被执行人,因不懂法律,心中执念不解拒不还钱。10月18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经过对被执行人长达6个小时的释法、开导,终于使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幡然醒悟,并在法院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2015年,被告李某因周转借款向原告束某借款100万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并限定十五日内归还,林某等人因顾及朋友、同事的情面而签字为李某进行担保。之后,李某未按约定及时还款,原告将李某及其担保人一同起诉到鼓楼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偿还束某借款本金100万元及利息,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得了胜诉却还拿不到钱,2018年7月,束某一气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李某仍没还钱,于是林某作为其中的担保人也跟着成了被执行人。10月18日,执行法官在学校内找到担任教师的林某,在说明来意后,林某情绪十分激动,她告诉执行法官:“李某跟我说,只要我签个字就行,与我没有关系,我也是帮朋友忙,稀里糊涂就签了字,可这笔钱我根本没见过。”在林某被拘传至法院后,林某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执行法官哭诉着自己的委屈,觉得自己没有花一分钱,还款太冤枉。执行法官告诫林某,成年人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作为一名老师更应以身作则,只要签了字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并向其耐心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告知其“拒执”的严重法律后果。6个小时过去了……林某此时懊悔不已,但依然要为自己的行为“埋单”,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林某提出了令申请人满意的还款计划,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在此,执行法官提醒大家:为人担保需谨慎,在担保时,一定要事先对担保人的个人情况及自己所要担保的债务情况了解清楚,千万不要碍于情面而盲目为他人提供担保。 撰稿: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政治处 田景琰 电话:238096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