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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分区分级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浏览 55次 发布时间 2020/03/07
我省分区分级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2020年3月5日,笔者从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该厅印发《关于分区分级科学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各地将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划分的动态调整情况,有序恢复道路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含城市轨道交通)和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等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通知》规定,I类(低风险)县(市、区)按照“外防输人”原则,全面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I类(中风险)县(市、区)按照“外防输人、内防扩散"原则,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尽快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 I类(高风险)县(市、区)按照“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医护人员、公共事业运行一线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必要出行,并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变化情况,稳妥有序恢复城乡道路运输服务。同时,暂未恢复道路客运服务的县(市、区),不得阻碍其他非高风险县(市、区)发出的客运车辆进人或者途经本地。班线客车从高风险县(市、区)返程回到中、低风险县(市、区)时,不得载客。 (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