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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买假币给孩子上学 没想到竟收到全是冥币

浏览 66次 发布时间 2014/12/30
夫妻上当第一步   “刘哥”把真钱当成假钱使   自贡人周昌、刘红靠共同经营一家面馆为生。2014年4月,一名自称“刘哥”的中年男子在面馆用餐时与夫妻二人套近乎。十多天之后,“刘哥”再次来到面馆,在与刘红闲聊时称自己同时在做假币生意,并拿出一张50元的“假币”给刘红演示。   刘红起初不相信,但“刘哥”还将“假币”揉成一团沾到水中,证明自己的“假币”就是这么逼真。“刘哥”告诉刘红,以后想要的话可以从自己这里购买。而事后经过警方调查,这张50元其实就是真币,是“刘哥”引诱周昌夫妇上钩的诱饵。   夫妻上当第二步   交易当日“刘哥”竟然未现身   2014年5月,周昌夫妇的儿子即将高考了,夫妻两人就想到了通过假币来筹钱供儿子上大学。5月5日,周昌给“刘哥”打电话,协商后决定按1:3的比例,花3万元购买9万元假币。   5月6日,夫妻二人拿着向家里借来的3万元来到成都,但在约定地点并没有见到“刘哥”,只是由他的朋友将装有假币的手提包交给夫妻俩,并拿走了购买假币的3万元现金。一头雾水的周昌给“刘哥”打电话,“刘哥”说让他们到火车北站等他,由他帮忙将假币存入银行。可夫妻俩在火车北站等了40多分钟,仍未见到“刘哥”,两人赶忙打开装假币的手提包,结果发现上当受骗了,夫妻二人认真考虑后决定报警。   警方赶到现场发现,刘红所持有的手提箱内,装有1000多张冥币,而向其销售假币的人早已不见踪影。随后周昌、刘红夫妇被警方控制。   庭审现场   非法购买假币被判刑当事人:贪小便宜害自己   昨日下午,这起案件在成都市青羊区法院开庭审理。主审法官表示,周昌、刘红二人的行为已构成购买假币罪,虽然最终买到的是冥币,但这是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另外,被告人在报警之后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和认罪情节,遂从轻处罚。经审理,周昌以购买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8万元;刘红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两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   “我们这辈子从来没做过坏事,一直老老实实的,这次进了派出所,进了看守所,都不晓得发生了啥子。现在才晓得,自己的行为已经犯罪了。”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的周昌这样说,“报警我不后悔,我后悔我轻信了别个,贪小便宜,害了自己。希望把骗子抓到,不要再害其他人了。”   刘红也后悔地表示:“当时不晓得这是一个陷阱,人还是有一点贪念……当时我的压力也大,生意也不好做,娃娃还要高考,我就想找点钱,生意不做了,回去陪娃娃高考,给他交学费……结果,是在监狱里头陪娃娃高考……娃娃现在读大一,我们两个都进去了。”   目前,向周昌夫妻贩卖假币的男子还在抓捕当中。